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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殿利:出版企业意识形态管理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一点体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中国制度面对面》,8月3日下午,集团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七次集体学习会议。谭跃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黄志坚、于殿利结合分管工作,分别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推动中国出版集团高质量发展”和“出版企业意识形态管理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题作重点发言。刘伯根、李岩、潘凯雄出席会议。集团总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以下为于殿利发言要点。

围绕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结合具体工作,就出版企业加强意识形态管理,谈几点初步的认识。

第一,意识形态管理符合国家治理的一般性规律。文化根基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体现是它支撑着国家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知识体系、思想观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构成了民族国家的重要意识形态支柱,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是历史上每一个国家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符合国家治理的一般性规律。

第二,意识形态管理并不排斥自由与民主。意识形态管理就是在鼓励个人自由的基础上,为自由找到合适的限度,为自由划定适当的规范。引领和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共识,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最重要目的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使其“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引领力”,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第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三大建设”。一是思想建设,也可以说是政治建设。出版企业作为政治组织,首先要树立牢固的政治意识,要以政治家办报、办社的思想和要求统领整个出版活动。二是制度建设,也可以说是体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需要制度保障,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保障首先要树立建设的意识。三是能力建设,也可以说是队伍建设。加强编辑队伍建设,一方面让具有学术创新、理论创新和思想创新价值的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同时不给一切不合时宜的内容以传播的机会。

责任编辑:袁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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